首页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第十五条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