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监测与预警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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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