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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