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章 罚 则第三十七条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