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七章 罚 则第三十一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制定机关中国气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