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工作机制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是否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一)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危害程度; (二)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 (三)是否符合国际通行经贸规则;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工作机制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是否将有关外国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一)对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危害程度; (二)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 (三)是否符合国际通行经贸规则; (四)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