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建立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负责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