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