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当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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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