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当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