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办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