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组织招标。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