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