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四条

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对在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批,征求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意见时,国务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重点审查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情形;

(二)建设活动实施后,封禁保护区仍符合设立条件,生态服务功能不会受到明显影响。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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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