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专用账户管理、人工费用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报告。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民银行 铁路局 民航局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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