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商务部于本办法生效前发布的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