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务主管部门已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未完成审批且属于备案范围的,审批程序终止,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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