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发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注册,开展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对燃煤发电厂贮灰场进行安全备案,开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评估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