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督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