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监督指导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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