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当配合地方政府对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指导。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