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普通程序 / 第三节 审查和决定

第五十一条

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应当对案件处理审批表及法制审核意见进行综合审查,依法作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等决定。对于拟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烟草专卖局负责人应当在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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