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章 管辖和适用第十六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