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对根据本标准判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由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依法会同相关权责部门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邮政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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