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七十三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十三条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十三条婚姻登记员违反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由婚姻登记机关承担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对承办人员进行追偿。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