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十一条第八章 监督与管理第七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本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处和下级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