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十条

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七十条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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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