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撤销婚姻第四十七条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