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撤销婚姻第四十六条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