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四章 结婚登记

第四十条

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结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填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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