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婚姻登记员

第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婚姻登记员人数、编制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确定。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