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