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二章 婚姻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婚姻登记处应当制定婚姻登记印章、证书、纸制档案、电子档案等管理制度,完善业务学习、岗位责任、考评奖惩等制度。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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