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第十八条第四章 杠杆率的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承担杠杆率管理的最终责任,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杠杆率管理的实施工作。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