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

非现场监管应当与行政审批、现场检查等监管手段形成有效衔接,与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监管领域实现合作互补,共同构建高效、稳健的保险监管体系,为监管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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