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信息归档

第三十三条

从事非现场监管的工作人员对非现场监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必要决策程序,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非现场监管信息主要包括: (一)保险公司根据非现场监管要求报送的数据和信息资料; (二)开展非现场监管所使用的各类监管工作信息; (三)开展非现场监管形成的风险监测指标数值、监管评估结果和相关报告等; (四)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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