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监管机构是指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包括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其中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是指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依法设立的省级(含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和地市级中心支公司,不包括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和各类专属机构。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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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