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日常监测和监管评估

第二十二条

监管机构应在单体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的基础上,关注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对保险行业的影响,以及保险行业内部同质风险的产生和传递,开展系统性区域性非现场监管。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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