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制度,督促指导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制定完善业务规范、依法开展业务和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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