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主办单位权利和职责
第九条
赛事组织管理。
(一)制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
(二)制定比赛项目规则和裁判法。
(三)制定比赛器材清单。
(四)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竞赛表演纪律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确定比赛项目裁判长、副裁判长,选调执裁裁判员,指导承办单位培训裁判员。
(六)确定比赛项目仲裁委员会成员。
(七)组织运动员登记、报名、交流工作,审定运动员参赛资格。
(八)组织比赛项目抽签工作。
(九)组织比赛场地、器材和相关设施设备验收工作。
(十)审定奖杯、奖牌、证书设计方案。
(十一)审定裁判员、仲裁服装设计方案。
(十二)审定比赛秩序册。
- 制定机关
-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