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主办单位权利和职责

第九条

赛事组织管理。

(一)制定总规程和单项规程。

(二)制定比赛项目规则和裁判法。

(三)制定比赛器材清单。

(四)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竞赛表演纪律规定并组织实施。

(五)确定比赛项目裁判长、副裁判长,选调执裁裁判员,指导承办单位培训裁判员。

(六)确定比赛项目仲裁委员会成员。

(七)组织运动员登记、报名、交流工作,审定运动员参赛资格。

(八)组织比赛项目抽签工作。

(九)组织比赛场地、器材和相关设施设备验收工作。

(十)审定奖杯、奖牌、证书设计方案。

(十一)审定裁判员、仲裁服装设计方案。

(十二)审定比赛秩序册。

制定机关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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