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主办单位权利和职责

第八条

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权利拥有者,拥有与运动会相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运动会的组织、利用、转播、录制、申述、复制、获取和散发的全部权利,不论是以何种形式、现存的或将来发展的所有权利。

制定机关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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