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置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工作机构应设竞赛表演部、接待保障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并与运动会筹备工作机构设置基本衔接。
- 制定机关
-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全国民族运动会设置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工作机构应设竞赛表演部、接待保障部、新闻宣传部、大型活动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他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并与运动会筹备工作机构设置基本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