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八章 运动员登记与交流

第二十七条

一名运动员只能由一个代表团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代表团拟登记同一名运动员的,相关代表团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运动员户口复印件或学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教学机构)全日制学籍证明,以及运动员本人意见。主办单位先后依学籍、户籍、本人意愿认定运动员登记身份。

制定机关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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