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全国民族运动会由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承办,每4年举办一届。制定机关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