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四章 承办单位权利和职责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场馆,通过维修、改造、扩建,不同项目共用场馆等方式,提高场馆的使用效益;提倡建设临时性场馆和设施。经主办单位同意,承办单位可将不具备办赛条件的项目比赛安排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

制定机关
国家民委 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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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