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口岸检疫第九条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应当配合接受海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的医学指导。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