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海关应当在出入境口岸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入出境人员有针对性地提供艾滋病防治的咨询和指导,并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