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制定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总体规划,对全国口岸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