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第七条

第三章 审核

第七条

省级盐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审核专家组,并委托审核专家组对予以受理的企业开展审核。审核专家不得参加与其存在利益关系的企业的审核。盐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审核专家组人员。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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