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第十九条
第五章 变更、延续与注销
第十九条
食盐定点企业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应与新申请证书时一致。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变更、延续与注销
食盐定点企业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盐定点企业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证书有效期届满前4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盐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应与新申请证书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