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0号第十六条
第五章 变更、延续与注销
第十六条
申请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变更申请书(见附7);
(二)与证书载明内容变更有关的其他说明或佐证材料。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变更、延续与注销
申请变更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盐定点企业证书载明内容变更申请书(见附7);
(二)与证书载明内容变更有关的其他说明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