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和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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