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二)产品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材料:产品技术指标和配置一览表、企业标准、成套技术图纸、工艺文件、标准化审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使用说明书; (三)第七条第三项到第五项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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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